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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“书非借不能读”

1999-02-05 来源:光明日报 沃特 我有话说

“书非借不能读”,似乎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中就有此语,不少人都是这句话的忠实信奉者。

我以为,这是对书的不尊重。如果一个人真的以为一本书可读,值得一读,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价钱去买来自己读。否则,你白看了人家的书,不是和白拿了别人的东西一样么?记得一次与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沙桐聊天,他说他最喜欢看话剧,平时也收到过不少人送的戏票。但是他只看自己掏钱买票的戏,因为这样一来,看什么是自己的自由,对台前幕后的艺术家们也是一种尊重。“人家是付出了劳动的”,沙桐说,“这样我也心安理得。”

这次聊天给我的印像很深。说起来,世上喜欢“蹭戏”的人不少,喜欢“蹭书”的人就更多了。都以书非借不能读的心态来对待,谁还真的去买书?都等着别人买了书去借,书的市场由谁去培育?如果真的借到了一本好书,除了心中的一丝窃喜,还能留下什么?一旦借到(或得到)一本不怎么好的书,你也只能将就了。所以,借书是一种让好书得不到更多的读者,让不太好的书得不到更多的批评的行为,它使目前的图书市场上,书的价格不能按书的质量拉开档次,书商和读者只能以书的装帧这种最原始的方法决定一本书的价格,使真正的做书人与读书人都得不到真正的报偿。这与中国球迷对足球界“胜也爱你,输也爱你”的不负责任是一样的。应该说,读者是图书市场的坐标,是一颗“定盘的星”,是鼓励好书、抑制平庸之作的主要力量。

我以为,图书市场目前的发行量,并不能代表一本书是否真正受欢迎的程度。因为不少好书会在读者中“不胫而走”,却没有体现在发行量上。相反,有些书的发行量好像很高,在一些排行榜上的位置也不低,但它们多是被送出去的或被公款买去储存或送礼的,真正看它的人并不多。因此,抵制图书市场的公款消费,鼓励真正爱书的人读自己买的书,才是读书的正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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